克拉玛依大宸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20t滴灌带和40t地表管
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现将克拉玛依大宸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20t滴灌带和40t地表管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大宸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20t滴灌带和40t地表管加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128团奎阿高速公路西侧,前高公路南侧。
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200m2,总建筑面积为2600m2。本项目共设置单冀迷宫式滴灌带15条生产线,3条造粒生产线,1条地表管(水带)生产线,年生产滴管带320t/a,地表管40t/a,再生颗粒料640t/a。
建设性质:新建(补做环评)。
建设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旧滴灌带装卸时、堆存产生的扬尘及塑化挤出工段产生的废气。由于滴灌带采用湿式破碎,在破碎同时对滴灌带清洗,所以本项目不产生破碎粉尘。同时食堂会产生的餐饮油烟。
废旧滴灌带装卸时、堆存产生的扬尘原材料装卸过程中采取控制落差、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以减少扬尘80%,粉尘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对废旧滴灌带堆放区周边百分百围挡,废旧滴灌带堆放区百分百覆盖,必须进行篷布覆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堆存粉尘的污染,并有效抑制扬尘,产生极少量的无组织扬尘,对项目区周围影响很小。
项目于再生颗粒生产线、滴灌带及地表管生产线生产线分别设置喷淋、活性炭吸附各1套,各条生产线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上述设备处理后,通过15m烟囱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的限值标准。
生产工段集气罩未能收集的气体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该部分气体产生量较小,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率60%以上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
故该工程废水不会影响建设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清洗机、挤出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0~80 dB(A),根据现场调查和业方提供的资料,项目设备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了消声减振处理,均置于室内,降噪效果约为30dB(A)左右。可满足相应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加工生产时清洗废旧滴灌带时产生的废渣全部回收利用;泥沙用来平整场地;滴灌带加工生产时产生的残次品全部回收利用;活性炭吸附器整个生产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全部由厂家回收;废弃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用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区原料供给便利充足。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如有需要,公众可以至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详细信息。
2、查阅期限
查阅期限为本次公示有效期内,即公示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的单位、专家、公众。
2、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方面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
(4)公众从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角度上对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六、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以书面、电话形式均可。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大宸塑业有限公司
地 址:第七师128团
联系人及电话:杨大伟 13999678355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
邮编:610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90978764
电子邮件:961292129@qq.com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克拉玛依大宸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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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