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解决的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问题,涉及权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任务复杂艰巨。要有效推进这样的改革工程、实现改革的战略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来引领和推进改革,把准定盘星、筑牢压舱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沿着正确方向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地生根。
一、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领导首要的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统筹谋划、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根据推进这两个布局的要求,不断全面深化改革。中央出台的很多改革方案,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等,都涉及机构改革。这些机构改革举措,已经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次改革文件起草工作是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领导下进行的。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深化机构改革进行调研。2017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赴部门和地方开展了深入调研论证。文件起草组成立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并多次对文件的起草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最后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决定》和《方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非凡智慧、迎难而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顽强意志、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同时,《决定》和《方案》充分凝聚了全党的意志、人民的意愿,深刻回应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构成了把握改革全局、深化改革实践、确保改革进程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规划蓝图和行动指南。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决定》明确提出:“党中央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这项改革,目的就是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改革举措配套组合,使各项改革举措向中心目标靠拢,切实通过改革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主要体现在把住顶层设计和路线图,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党政军群和地方机构改革,研究解决各领域各方面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为此,中央成立了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加强对各部门、各地区改革的指导和协调。这些都为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领导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好改革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主体。只有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才能真正把机构改革落实到位。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准确把握改革大局,把握改革精神实质,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共同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
强化责任担当,发挥领导作用。根据中央要求,各省级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需要结合实际,构建有效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工作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强化保障体系,推动改革有条不紊深入开展。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必须亲力亲为抓改革。需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对一些关键环节,如组建转隶、“三定”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等,都要亲自牵头组织,全程过问。需要细化责任,形成部门内部或地方各级党委间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
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落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需要刀刃向内、割肉断腕、伤筋动骨的改革勇气和决心。这次机构改革方案,都是认准了方向、不仅要改而且必须改到位的。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尽快进入角色、履职到位。要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结合起来,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三、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领导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统筹衔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推进改革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总的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抓改革落实的战略战术打法弄清楚,把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理清楚,切实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
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党政军群各领域机构一起改革,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很多方面的改革是联动性的,目的是实现各领域机构的优化协同高效。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需要提高站位,从整体上去把握各项改革之间的联系,学会“弹钢琴”,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好衔接好摆布好各项任务。各领域改革可以压茬推进、相互衔接,有的也可以穿插进行,使各类机构相互协调,形成整体效应。同时,被改革的机构,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有序做好转隶组建、“三定”规定制定、“三定”规定上报审批和“三定”后调整落实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职责调整和日常工作无缝衔接,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统筹衔接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从整体上构成一篇大文章、一盘大棋局。按照中央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启动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各地区党委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好组织好本地区的机构改革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掌握好节奏、步骤和力度,做到省、市、县机构改革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各地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中央有具体要求的,要一竿子插到底,不折不扣落实下去,确保政令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中央提出原则要求的,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加大探索力度,条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条件暂不具备的先行试点、梯次推进。
统筹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要在实践中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深化机构改革,需要做到改革和立法相统一、相促进,既不得随意突破法律红线,又不得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积极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需要修改法律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四、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领导就需要严明党的纪律、切实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变革,涉及部门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必须采取严格的纪律举措,确保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严明政治和组织纪律。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全面准确贯彻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机构职能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报党中央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能擅自行动,不能一哄而起。本地区本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通过正常渠道按程序逐级反映报告。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看大局、明大势,自觉站在改革全局的高度,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关系调整,形成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工作有条不紊。同时,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要关心爱护干部,认真听取合理诉求,对干部职工给予妥善安排。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机构改革期间,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应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分配。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机构变动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资金和资产。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移交经费管理职能,及时足额划转各类资金,全面清理各类经费和债权债务,全面清查各类资产,编制清册,不得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得借改革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不得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不得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纪念品或礼品,不得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严格保密纪律。机构改革事关全局,敏感度高,国内外十分关注。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应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宣传口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机构改革方案内容和有关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同时按保密要求,认真清点、保管好文件和档案,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五、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领导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强化督察问责、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机构改革方案能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不仅要重视改革方案质量,更要重视改革落实推进和实际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督察职能,健全督察机制,更好发挥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及时做好改革总结工作。“三定”规定印发后,新机构需要抓紧完成调整落实工作,并向中央报送方案落实情况和总结报告。各省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需要抓紧组织实施,并向中央报送方案落实情况和总结报告。
完善督察工作机制。要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充实专门督察力量,开展专项督察。要开展全程督察,重点督察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
加强整改问责。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建立奖惩机制,对改革抓得实、有效果的要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通过督察,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