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师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科(室):
现将兵团《转发<财政部>的通知》(兵财综〔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七师财务局 第七师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3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