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127团党员干部收到了该团纪委在干部交流平台上发出的廉洁短信,这是该团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举措。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 该团出台“ 六项禁令” , 确保清廉过清明。 禁令” 明确提出: 严禁使用公务车辆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私人扫墓; 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 铺张浪费; 严禁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借机敛财; 严禁借扫墓之机骚扰基层单位和群众, 收受礼品、礼金或向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筹物派款; 严禁以祭扫为名, 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和相互宴请等活动。同时, 要求各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据介绍,该团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各种社会监督力量,凡发现违反禁令中明确禁止的问题,一经查实,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通报曝光违纪行为,为清明节创造清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