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兵团人社局、兵团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师职称证书管理及发放,现就办理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均由各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相关负责人领取、登记发放;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职改办进行办理,因故不能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相关委托证明。
二.办理资格证书所需资料
“国家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需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电子版后打印,一式两份。本人一寸近期白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名为考生“姓名”)、照片电子版(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电子版打包发指定邮箱。兵团“降分”及“考核评审”方式取得的资格证书按老办法执行办理。
三.补办证书所需材料
补证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打印材料1份、挂失报刊一份(师颁发证书需在师市级报刊上登记挂失;兵团及国家颁发证书需在省级或兵团级报刊登记挂失)。“国家考试”通过人员补证照片电子版发指定邮箱(要求参照第二款)。
四.证书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资格证书。各单位收到师发合格文件后,及时通知本单位通过人员准备办证资料。办证人员电子信息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单位+资格名称+人数”),纸质版送达师职改办。
(二)文件及表格在七师门户网“职称评聘”栏目中下载(http://www.hhnncc.com/nqs/pmain/65/index.html)。
(三)由兵团盖章审核后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与办理好的资格证书同时发放,“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资格证书交由本人妥善保管。
(四)其他事项可在邮件中留言,职改办给予回复。
证书信息办理邮箱:dqszgb@163.com
师职改办联系人:符丽霞
联系电话:0992-3906183
七师人社局职改办
2018年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