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总工程师,1团党委书记、政委
姜新海,男,汉族,1965年1月生,陕西长安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4月参加工作,石河子大学水利工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2017年8月任现职。
1983年04月至1984年09月,农七师水利二处柳沟水库工人;
1984年09月至1987年08月,农七师教育中心农田水利班学学习;
1987年08月至1989年10月,农七师水利二处车灌站技术员;
1989年10月至1991年03月,农七师水利二处车灌站副站长;
1991年03月至1994年01月,农七师水利二处车灌站站长;
1994年01月至1995年05月,农七师水利二处车排子水管所所长;
1995年05月至2001年03月,农七师水利局副局长;
2001年03月至2006年01月,农七师水利二处党委副书记、处长(其间:2001年08月至2003年01月,石河子大学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石河子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2006年01月至2010年04月,农七师奎管处党委副书记、处长;
2010年04月至2011年10月,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农七师天北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天北新区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
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农七师总工程师兼天北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2月至2013年04月,第七师总工程师兼天北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04月2017年08月,第七师总工程师;
2017年08月至今,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