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生产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监局陈超 日期:2018-04-28 19:31:45 【字号: 】 编辑:安监局陈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通知

 

目前正值团场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以及春播生产大忙季节,特别是农机作业事故易发多发期,每年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为进一步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再强调几点:

    一、各团场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安全生产当做社会稳定和团场改革是否成功大事来抓,从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团场改革放开五统一,解放职工劳动力走向市场的活力,但不是“放而不管”团场要转变思维,强化“政”的职能,行使好综合监管职责,用谁的机车,职工说的算,但农机安全性能规范操作应安全监管的仍然由团场、连管委管理。

二、团场连队的“两委”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加大农机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职工群众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农机驾驶操作员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为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为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决查处各类农机车辆违章操作、非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二)农机车辆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坚决禁止机车带病作业,限定春播作业时间,春播作业的机车早上七点前晚上九点以后禁止上主干道路行驶。

(三)对没有安全标识或安全标识不全的机车要责令车主立即张贴,机车农具必须张贴反光标示。

(四)驾驶员对播种机车辅助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机车发生故障。必须停车修理,严禁在机车运行中进行维修。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肃问责。

各团场要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春播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活动记录、台账和档案。对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对相关负责人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农机事故处理权限和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发生农机事故不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事故不得超过1小时,对瞒报农机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对团场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师党委作书面检查,并按事故性质,建议师安委会给予行政处分,对团场主管农机的副职领导和连队“两委”相关责任人,建议师安委会给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师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打印】 【关闭

相关文章

您是第 位来访用户

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承办:七师信息管理技术服务中心    新ICP备07500204号    公网安备66070002000051
copyright © 2018 nongqis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BT07000012    联系电话:0992-6687114    e-mail:btnqsx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