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都哈力,今年49岁,是七师职工,他不但承包了220亩棉花,还经营着一个小商店。由于他做事诚实守信,不卖伪劣商品、不卖过期变质的食品,小店的生意非常红火,而且在连队也都人人敬重
今年3月份,阿不都·哈力的妻子进了一批货,当时他不在家,因为妻子不经常进货,不会识别真假,进了两箱子假洗衣粉,卖的时候谁也没在意,顾客也没有回头来找麻烦,还是他自己发现的,就赶紧叫来妻子,拿出进货单和出售货物登记本查看,发现已经卖出了12袋,为了能找到买主,他和妻子努力回忆多方询问,费了一番周折,终于找到了买主,他不但向买主赔礼道歉,还每人送了一袋真的洗衣粉.从此,他小店的名声更响了,每年收入都在40000元以上。
今年开春,他从银行贷款20万元种植棉花,当他拿到兑现款后,他第一念头就是先把贷款还了!他认为:“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自己讲诚信了,银行才能放心给我们贷款!”在他的带动下,连队其他职工也纷纷还贷。
秋天交售棉花时,有些职工还想着把棉花卖到私人加工厂去,他就主动跟他们摆道理:我们是团场职工,团场一样按市场价给我们及时兑现,我们何必要舍近求远,加大车费成本,团场跟我们讲诚信,我们也要信守合同,把产品交到团里加工厂。
阿不都哈力,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不说谎,不虚假,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赢得连队其它职工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