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主题: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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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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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同职级待遇辅导员相关政策:
(一)学校对于公开招聘的同职级待遇辅导员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二)学校对于公开招聘的同职级待遇辅导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待遇,即:“五险二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三)学校对于公开招聘的同职级待遇辅导员,在年度考核、绩效奖励及特聘岗聘任、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它方面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辅导员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纪检委、党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及用人部门组成的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具体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布笔试通知,联系笔试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通知,联系并安排面试考场,确定面试考官,公布面试成绩,组织体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报录聘材料等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侯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21314112133
七、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笔试工作命题、阅卷、登分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对面试工作命题、拆封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新疆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谈爱民(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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